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廉政會報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政府106年第1次廉政會報

召開臺中市政府106年第1次廉政會報市長致詞
召開臺中市政府106年第1次廉政會報市長致詞

臺中市政府召開廉政會報  檢視廉能施政作為  推動廉能透明

為堅守廉能準則,面對民意需求檢討改進,臺中市政府於106年2月14日召開今年度第1次廉政會報,由市長林佳龍親自主持,本次與會人員除市府各一級機關首長外,並邀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張檢察長宏謀、尚德法律事務所郭所長林勇、臺中律師公會吳理事長梓生、中興大學法政學院李副院長長晏等4位外聘委員,共同參與廉政議題之討論,以專業第三者的角度針對本府廉政業務推動情況,提出寶貴的意見,使本府施政更符合市民期待,讓市府與民眾成為良好夥伴關係。

市長致詞表示,市政的革新一直是我們努力的目標,廉政的腳步亦不能停歇,許多貪腐其實是因制度所誘發,如果政府依法行政,有效率又透明,民眾爭取合法權益時,就不用遊走灰色地帶,因為透明是廉能的保證。本府105年度首次辦理「廉能透明獎」甄選活動,計有34個機關共51案參賽,共評選出特優4名,優選3名,佳作5名,這些得獎作品包含了目前推動的重大政策,可見我們推的重大政策效益不僅是受民眾肯定,相關執行過程更是經得起檢驗;另從本次廉政民意問卷調查顯示,市民對本府公務員整體清廉滿意度及服務品質滿意度比起去年均有所成長,而在不滿意的部分則同步呈現下降趨勢,對於民調的結果,市長予以肯定並期盼各機關務必保持機關廉潔形象,市府公務員在執行職務的時候,凡是涉及其本人或一定親屬關係者的利益有關事件,應該避免瓜田李下,引發民眾的質疑或不信任。

本次會議市府政風處針對「『廉能透明獎』之推動與行政效率及透明度之提升」、「105年度廉政民意問卷調查」及「公務員迴避的義務與責任專題報告」提出專案報告,詳細檢討分析政風處協助機關推動行政透明措施之廉能經營成效、市民對本府公務員的清廉滿意度及公務員應注意之迴避相關規範。另為擴大城市治理量能,積極推動各項廉能興利措施,會中並通過「中彰投苗區域治理推動優質廉能透明計畫作為」、「推動成立重大採購廉政平台」、「研訂本府採購標準作業程序」等三項提案。外聘委員並針對各項施政作為提供精進、改善之建議,作為未來清廉施政作為之參考方向,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以優質的廉潔治理,型塑臺中為最清廉、最幸福的宜居城市」指日可待。

 

臺中市政府106年第1次廉政會報辦理情形

時間/地點

106年2月14日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惠中樓9樓市政廳

主席

林市長佳龍

出席委員

內聘委員:

臺中市政府秘書長黃景茂、本府一級機關首長或其代理人。

外聘委員: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張檢察長宏謀、尚德法律事務所郭所長林勇、臺中律師公會吳理事長梓生、中興大學法政學院李副院長長晏。

專題報告

一、政風處報告「『廉能透明獎』之推動與行政效率及透明度之提升」

二、政風處報告「105年度廉政民意問卷調查報告」

三、政風處報告「公務員迴避的義務與責任專題報告」

提案討論

提案單位:政風處

案由一:「結合中彰投苗區域治理推動優質廉能透明計畫作為」

說明:                                                                                

一、為發揮創新意作為,有效協助機關解決民怨,積極增加公益效能,凝聚全民廉政意識,將結合中彰投苗四縣市機關資源及引進中央政府、NGO團體及學術力量,共同推動優質廉能治理計畫,建構廉政平台機制,延伸行銷共創雙贏。

二、延續105年中彰投苗四縣市辦理1209國際反貪日之經驗,於106年接續結合中彰投苗四縣市以公共工程優質治理及中高風險業務廉政研究為主題,訂定相關計畫推展廉政:

(一)公共工程優質治理方面

公共工程品質之良窳直接影響民眾對政府施政品質觀感,尤其地方民生工程,更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政風機構除負責採購監辦事宜外,亦透過工程查核及抽查驗等機制,執行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抽查驗工作,藉由各項反貪及防貪作為,機先防治施工品質不良及其他不法情事發生。因此,除持續推動現有機制及作為外,另針對各機關所發現之工程風險狀況,結合中彰投苗政風體系,將於106年7月起接續辦理提升工程專業教育訓練、工程倫理座談會、重大工程透明措施或抽查驗機制成果觀摩會及公共工程廉能治理高峰論壇等作為,提升公共工程廉政形象。

(二)廉政研究興利作為

依據「中央廉政委員會」第17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規劃擇定機關風險業務進行診斷、分析、彙整及研提預防作為,將結合中彰投苗四縣市政風體系督同所屬政風人員群策群力研編公共工程等業務廉政指引,協助機關主管同仁以有效管理各類風險,提升民眾對政府施政觀感。

三、本案詳細計畫將另提報中彰投苗區域治理平台議案及法務部廉政署納入1209國際反貪日系列活動,將中彰投苗區域治理效能,擴展至全國,以落實「廉能政府˙透明臺灣˙接軌國際˙中部領航」理念。

辦法:討論通過後據以執行。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為周延完善本府採購作業程序,落實自主檢核機制,研訂採購標準作業程序,俾供各機關辦理採購作業有所依循,健全採購制度」

說明:                                                                                

一、減少採購作業缺失 維護採購公正

本府採購稽核小組104年、105年1-11月採購案件,共稽核203案、184案,發現缺失計634項、352項,其中多數為違反政府採購法令、函釋及一般性作業疏漏等缺失(附件1);另各政風單位104及105年共提出預警作為190件,其中針對採購案件提出預警作為者,共計107案,占全部預警案件56%(附件2),顯示本府各機關辦理採購案件尚有精進空間。

二、完善採購作業 提昇採購效率

本府於101 年 12 月 19 日雖訂有「臺中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採購作業要點」,惟此要點係屬原則性規範,另建設局及水利局自行訂定工程管理指導手冊、都發局、交通局及水利局訂有採購須知(要點)等,均屬依個別機關業務特性需要所訂定,為提升本府採購作業效率,則需儘速訂定共通性標準程序及作法,供本府各機關學校辦理採購作業遵循,避免因人員更迭過於頻繁,相關類似採購缺失一再發生。

三、參酌相關規範 研編草案版本

經比較分析本府及其他五都採購相關規範,及針對各階段採購程序訂定一致性作業流程及檢核事項,本處研編切合本府之採購標準作業程序版本(草案),提供研議討論後,儘速頒布施行。

辦法:討論通過後,擬請秘書長召集各機關討論後,儘速頒布施行,俾使本府同仁遵循作業程序,提昇採購效率。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為提升公共工程建設品質,強化保障採購人員機制,擬推動成立『重大採購廉政平臺』,建立民眾、廠商、公務員與相關政府機關(檢察、調查、廉政、審計、工程會等)的跨域溝通管道」

說明: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鼓勵機關透過最有利標方式遴選具有履約能力之優質廠商,業於105年9月23日訂定「機關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作業要點」、「機關採購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等二項行政規則,推動重大工程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另為提升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購信心,工程會協同法務部強化採購人員保障機制(包括政風參與採購審查機制、強化重大工程廉政平臺、減少對採購人員影響、加強檢調對最有利標作業之法令認知),協助機關正確辦理最有利標採購,並加強政府機關及司法機關之橫向聯繫,發揮預防效果。

二、本案行政院請法務部研議「檢察官事前參與機制」,爰訂定「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實施計畫」(如附件),未來各機關辦理巨額或重大採購案件,可視需求由政風單位協調成立「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建立跨域溝通管道,藉由對外宣示、資訊公開、定期集會、提供意見等作為,強化政府監督機制並維護廠商合理權益,營造使公務同仁能勇於任事之工作環境,使全民獲得優質公共建設。

三、法務部廉政署將配合機關首長需求,每年擇選各機關巨額採購金額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案件,結合相關公私部門成立廉政平臺,並全程參與運作迄採購案件完成。經查本府各機關尚無一百億元以上之巨額採購案件,唯成立此一平臺,可達到「建構優質尊嚴工作環境」、「協助採購案如期、如質、無垢完成」、「發揮監督外控力量」之目的,對提升公共工程建設品質,強化保障採購人員機制,亦有相當大之助益,爰提案推動成立「重大採購廉政平臺」。

辦法:如案由,討論通過後,移請本府公共工程品質推動委員會召集相關機關共同研議,擇定1至2案巨額工程採購案件試辦,並適時辦理宣導說明會。

決議:照案通過。

後續辦理情形

本次會報主席指(裁)示事項共計8點,業以臺中市政府105年3月7日府授政四字第1050045473號函請各機關就權管項目列進度積極辦理,並將執行情形(成果)回覆本府政風處,俾彙提下次會報審議。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市長施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5-05
  • 發布日期: 2023-05-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第四科
  • 點閱次數: 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