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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稽核業務簡介

一、定義

專案稽核係為辨識、審視、檢測特定業務及評估其是否有效運作的過程,目的在於發現真實、發掘潛存危機或風險,對行政運作提供改進建言與正確的反饋資訊,俾供機關適時調整其工作內容與方向。

二、法令依據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第2款暨其施行細則第5

條第3款。

三、執行方式

針對本府各機關某項特定業務,應用普查或抽查的方式加以稽核,稽核辦理方式例示如下:

(一)書面稽核。

(二)實地查核。

(三)諮詢訪談。

(四)召開稽核會議。

(五)舉辦座談會。

四、稽核效益

(一)專案稽核效益舉隅:發掘貪瀆不法線索、查獲不法利益、釐清行政責任、增()訂法令規章或規管措施、減少浪費、節省公帑或增加公庫收入(財務效益)

(二)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暨所屬政風機構106年度計辦理10件專案稽核,整體財務效益1,8144,554元、增()訂規管措施10案、發掘一般非法案件(移送地檢署偵辦)1件及追究11人次行政責任。

五、成果照片

(一)實地查核發現鋼筋施工缺失

 實地查核發現鋼筋施工缺失

鋼筋施工缺失

(二)實地查核發現混凝土強度檢測不合格,檢測不合格部分業依
   
規定拆除重做

拆除改善前

 拆除改善前

重新灌漿

 重新灌漿

重建完成

 重建完成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30
  • 發布日期: 2018-04-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
  • 點閱次數: 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