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任(或相當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申請表 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 公) 務人員( 含上開三類退離職或受委託終止人員)、縣( 市) 長或簡任( 或相當簡任) 第十一職等以上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申請表 返臺通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