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職代約僱人員 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標題 職代約僱人員 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
職稱 職代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名額 1名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行政、資訊、統計、設計、大眾傳播等相關學歷,或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曾於公務機關任職者優先考量。
(三)具備電腦軟硬體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能力,具相關認證證照者尤佳。
(四)須具汽、機車駕駛執照,且具實際駕駛經驗。
(五)個性活潑、喜歡接觸新事物、溝通力強、行動力高、有邏輯、文筆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有效期間(起) 2026-01-05
有效期間(訖) 2026-01-12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廉政志工、公共工程品質抽驗、公務文書、社會參與、政府採購及公安查核等相關業務,並能撰寫成果報告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9樓)
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5)年1月12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學經歷證件及汽車、機車駕照影本,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政風處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
其他 月酬標準:
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如遇調薪,實際月支報酬以行政院公告待遇調整後之金額為主,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其他:
(一)本職務為為職務代理缺額,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為止(正式人員到職或復職前1日)。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通知筆試,筆試通過者再行面試,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僱用期滿及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報名期間:115年1月5日至1月12日

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政風處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9樓(第二科)
連絡人 陳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89111轉13208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False
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
張貼日 2026-01-02
單位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05
  • 發布日期: 2026-01-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
  • 點閱次數: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