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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因生日,獲長官致贈蛋糕,可否接受?另若機關首長生日,部屬合資贈送蛋糕,可否收受?

(一)公務員獲長官致贈蛋糕,屬長官對部屬之慰問範疇:雖長官與該名公務員間,有指揮監督關係,係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惟該等行為屬長官之慰問,為本規範所允許(本規範第2點第2款、第4點第2款)。

(二)部屬合資贈送蛋糕給長官,長官可以接受者限於市價新臺幣500元以下(本規範第4點第3款前段參照)。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3-17
  • 發布日期: 2018-09-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第四科
  • 點閱次數: 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