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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建物需要申報?

A: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第12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修正條文貳、個別事項第3點規定,建物包括具有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之「房屋」及「停車位」。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3-17
  • 發布日期: 2018-09-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第四科
  • 點閱次數: 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