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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是否須申報?

Α:依填表說明貳、各別事項第3點規定,「建物」係指房屋及具獨立所有權狀之停車位。停車位具獨立之所有權狀者,應依所有權狀或登記謄本確實填寫「建號」、「面積」及「持分」。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3-17
  • 發布日期: 2018-09-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第四科
  • 點閱次數: 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