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係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設置成立,各項業務力求法制化、公開化、透明化,秉持「興利優於防弊」、「預防重於查處」、「以服務代替干預」的觀念與作法執行政風工作,並以協助提升機關行政效率與清廉形象自我期許。針對機關同仁則以「愛護」、「防護」與「保護」執行三護政策,共同維護同仁的權益。除強化廉潔效率、提升政府機關清廉形象外,面對全球國際情勢變化,更全力推動廉政工作社會參與,將企業、社區、社團、學校均納入廉政夥伴團隊,期打造「廉能政府、透明臺灣、接軌國際」之願景。
本處置處長、副處長、主任秘書、專門委員各1人、科長4人、主任3人、視察1人、專員3人、股長8人、管理師1人、科員19人,助理員5人、辦事員4人、書記1人,總計編制員額計53人。所屬依法設置政風機構之機關有63個,分別為市府一級機關26個、二級機關8個、區公所29個。
本處位置
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9樓文心樓
廉政專線:04-22288226
檢舉信箱:台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