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主題專區 > 陽光法案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 常見問答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各級民意代表之助理是否僅限於公費助理始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答:民意代表助理由民意代表聘用並受其直接指揮監督,與民意代表在身分與財產上之關係密切,各級民意代表之助理,指各級民意代表之公費助理、其加入助理工會之助理及其他受其指揮監督之助理,並不僅限於公費助理。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3-17
  • 發布日期: 2019-01-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第四科
  • 點閱次數: 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