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主題專區 > 陽光法案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 常見問答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如何申報?

A: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ETF(Exchange Traded Fund),簡稱「指數股票型基金」,指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並在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且申購、買回採實物或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方式交付之基金。屬於上市受益憑證的一種。例如:寶來台灣卓越5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稱台灣50),富邦台灣ETF傘型之摩根指數股票型基金(簡稱FB摩台)。
指數股票型基金(ETF)應申報於基金受益憑證之欄位,其價額以其票面價額計算,無票面價額者,以申報日之單位淨值計算,無單位淨值者,以原交易價額計算。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3-17
  • 發布日期: 2018-09-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政風處‧第四科
  • 點閱次數: 814